尊敬的客户: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实施“一单一库”管理的公告》(2026年第14号),2026年6月1日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项目库正式实施。未列入能力项目库范围的检验检测项目,不再需要取得资质认定,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不应也无需使用CMA标志。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机构已对照能力项目库完成全部现有能力的梳理与核查。 二、2026年6月1日后,在能力项目库范围内的检测项目,出具的报告可正常加盖CMA标志;未列入能力项目库的检测项目,出具的报告不标注CMA标志,仅作为数据参考,不具有对社会证明作用。 三、2026年6月1日前已与客户签署的委托合同,可在原资质认定证书的能力范围内继续出具加盖CMA标志的检验检测报告。 四、客户可通过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登录能力项目库管理平台(https://cma.caqit.org.cn/)查询具体项目是否在能力项目库内[reference:6]。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河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河南省节能及燃气具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2026年8月10日 , , , , |